一、方案出台依据
根据《2016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黑政扶组字〔2016〕2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安排,为了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的生命健康,加快贫困县贫困村农村贫困户的脱贫和农村供水事业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级解决脱贫攻坚的要求和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总体要求,以及省水利厅的意见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编制本实施方案。
二、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黑龙江省扶贫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细则》,保证达到人均日取水量为45升、分散供水取水往返不超过10分钟、水质达标的要求。
三、具体扶贫措施
1、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县域村屯饮水现状,精准践行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投入政策,争取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切实加大行政村及贫困村农村饮水项目建设投入。
2、全面解决贫困村民饮水问题。利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通过对饮水不安全村的水源井、自来水净化设备及老化供水管网进行全面改造,在“十三五”期间优先解决贫困户通自来水,从根本上解决全县饮水不安全问题,确保贫困村民全部喝上安全、洁净放心水。
四、总体目标
全面解决饶河县农村地区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同时,对已建农村饮水工程进行达标改造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