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阶段资助政策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1000元/年。
2、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政策
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
3、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寄宿制低保家庭学生就餐补贴
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段低保家庭寄宿生发放就餐补贴,补贴标准为:300元—500元/年。
4、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全部免除高中学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人均2000元/年。
5、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全部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年。
6、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限额为:本、专科生(含高职生)大学生8000元/年,研究生以上12000元/年。
7、农村贫困家庭职高学生在校学习,参加全日制中(高)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最高补助3000元。